創世記

22:1 這些事以後, 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22:2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所羅門建造聖殿之處)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

22:8亞伯拉罕說:「我兒, 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

22:12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

 

一般人讀到這段舊約經文都會皺起眉頭,心裡面想著這位上帝怎會如此殘忍、自私、沒安全感,只是為了試驗亞伯拉罕是不是真的敬畏他、順服祂,就叫他獻上好不容易在老年才得到的、心愛至極的獨生兒子,以此來測試亞伯拉罕的忠誠度。這樣的  神怎麼會是一位慈愛的神呢?簡直是自私、殘忍的暴君,真叫人百思不解。

身為父親的我,我深愛我的孩子,若  神叫我把我的孩子殺了並獻上當作燔祭燒了,我肯定是會嚴正拒絕這樣不合理的要求並且遠離祂,我不會為了滿足  神的自私的動機而做這樣的事,何況殺人可是要償命的耶?

 

那麼這位慈愛無比的  神為何要這要做呢? 我個人認為有兩個原因:

  1. 以撒預表了耶穌

       神將要把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獻上當作燔祭並使他從死裡復活,就像亞伯拉罕獻上獨生愛子以撒並相信  神會使他從死裡復活一樣。

  1. 使亞伯拉罕的信心達到完全

依照希伯來書11:17-19的描述,亞伯拉罕其實是有信心的,他被  神訓練很長的時間,對  神的慈愛與信實是有十分有把握的,他知道  神在試驗他,因為:

2.1他知道  神不會在他一百歲時賜給他兒子,之後又叫他去殺死自己的兒子。就像我們送人禮物,之後我們不會又要把它拿回來。人不好尚且知道這樣做是不合理的,何況是  神呢?

2.2他相信 神自己會預備燔祭的羊羔(22:8)

2.3  神已應許他以撒要有後裔,若死了如何有後裔(11:8)

2.4退萬步而言,縱使以撒真的死了,他仍以為  神能使他從死裡復活(11:9)

 

11:17 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11:18 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11:19 他以為
(logizomai) 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以為]3049 logizomai {log-id'-zom-ahee}

1) 數算, 計算
2) 仔細思索, 考慮
3) 認為, 相信

 

亞伯拉罕既然已經有如此充足的信心了,為何  神還要透過此種看似極不合理的要求去試驗他呢?

我想唯一的理由就是  神想要使他的信心得著真正的完全,因信心可以因著行為得著完全,正如雅各書所寫的:

雅各書

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teleioo)
成全(被動式)5048 teleioo {tel-i-o'-o}
1) 完成, 結束
2) (克服不完美或反對的狀態)終結, 達到目標
3) 使之成聖,完全 (特別是希伯來書提到耶穌的經節)

 

  神透過了要求亞伯拉罕獻上以撒的行動,讓他的信心被更進一步被堅立以達到完全的地步,就好像你相信你的英文程度已經有多益滿分990的實力,但若沒有經過考試測驗,尚無法獲得驗證,一旦通過考試的驗證,你對自己英文的實力會更加確認,信心更加完整。

經過此事件之後,亞伯拉罕對  神的信心肯定是如同被煉淨的金子一樣純潔、堅定不移,最終被稱為信心之父。

 

有人可能會再問,  神要我獻上以撒不是要我們真的獻上自己的兒子,以撒只是預表我們最愛的人或事或物,  神要我們獻上我們的最愛,把  神擺在第一順位。

但我個人認為,要別人把自己放在的第一順位,是無法單單以要求就可以做到的,那人必須先被愛到徹底,他才會願意並有能力來愛你。

單憑我們的意志力,我們是無法愛  神的,除非我們先被  神所愛。

我們愛是因為  神先愛了我們。

 

結論:

以  神慈愛的本性,不可能叫亞伯拉罕去殺人,何況是自己至愛的獨生兒子,這段記錄的目的是要告訴我們:

1.此故事是預表  神將為世人獻上獨生愛子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並從會從死裡復活

2.透過此行動使亞伯拉罕的信心被成全到完美的境界

  神的動機是美善的,因為祂是愛,他絕對不會透過剝奪我們的最愛來測試我們是不是敬畏他,反而是因為愛我們,要來透過一些環境成全我們的信心,我們不應該再誤解祂了。

再者,我們能愛祂、敬畏他絕對不是被要求就可以做到,而是被  神愛到之後,我們自然會從心裡去愛祂、敬畏祂。

約一4:19 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

羅 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從此,我們不要再以此段經文來要求自己或別人獻上自己的最愛,以證明自己敬畏  神、愛  神,這樣做是誤解此段經文,也誤解  神是愛的本性,我們能做的就是好好地領受  神無條件的愛,然後自然地活出愛。

2:20 ……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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