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4:21 律法上記着:「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
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引用以賽亞書28:11-12)
14:22 
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標記,而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標記,而是為信的人。

以色列人因為不聽從先知的信息,不肯悔改,以致最終神藉著外邦人來審判及他們的口來對他們說話(如亞述帝國或巴比倫帝國的攻擊),但最終他們仍是不聽從。所以,神藉外邦人的口向百姓說話成為了這些悖逆不信百姓的記號(和合本:證據)。反之,對會相信的人就不需要使用外邦人的口來對他們說話,因為他們會聽先知的話,因此先知(預言/傳言者)講道成了相信者的標記。


14:23 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不知情的人、局外人、沒受教育的人)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會說你們瘋了嗎?

14:24 若個個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懂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戒,被眾人審問,
14:25 他心裏的隱情被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上帝,宣告說:「上帝真的是在你們中間了。」

14:23[所以]是結論,[原因]14:22-既然方言是作為那些悖逆不信者的標記(記號),而全教會聚會時是信徒同在一處敬拜神時,若大家都說方言,偶而若有不信者或不通方言者進來,因為這些不信者並非悖逆的不信者(好像無論如何都不會相信的猶太人),所以不需要以聽不懂的方言對他們說話,反而要以聽得懂的先知講道對他們說話,因為透過先知講道,這些不信者就會被啟示認識神進而得救 ,最終先知講道成為這些相信者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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