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餐的意義

 

林前
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unworthy manner)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judgment)了。
 
許多人不敢領聖餐是因為害怕「得罪主的身體和主的血」及「吃喝定在自己身上的罪」
什麼是得罪主的身體和主的血?什麼是吃喝自己的罪?
保羅這樣這樣寫是因為當時哥林多教會有分黨結派的情形,他們在聚集吃主的晚餐時,有些富人帶來食物與酒來,但卻沒有等其他弟兄(可能是較貧窮的)來到,因為餓了或其他原因,各人就先吃飽了,甚至有人喝醉了。(參林前11:17~22)
保羅對這樣的行為不能贊同,認為是藐視神的教會,是非常不對的態度(unworthy manner),因此保羅再一次教導他們,主的晚餐的意義是什麼。保羅說:「我當日傳交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他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擘開的;你們應當這樣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應當這樣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宣揚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11:23 ~26)
保羅告訴他們主的晚餐的主要意義在於,領受的人須要清楚知道餅與杯所代表的意義,餅代表著耶穌的身體,為我們被擘開(被鞭打:因他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被釘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使我們得救),杯(裡面的酒)代表耶穌的血,為我們流出使罪得赦免,透過聖餐紀念他為我們所做的,並宣告他的死直到他再來。
 
什麼是得罪主的身體和主的血? (林前11:27)
哥林多教會的人聚會時,吃主的晚餐的態度,顯然是沒有清楚地分辨主的晚餐的意義,他們分小團體隨意吃喝,甚至喝醉,使其他缺乏的弟兄羞愧。他們這樣的態度非常不適當。這種藐視主的晚餐的態度,是一種得罪主的身體和主的血的行為。我們如果不是以這種輕忽及藐視的態度領聖餐,自然也就沒有得罪主的身體與血的問題了。
 
什麼是吃喝自己的罪? 
不辨明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定在自己的身上的「罪」了(林前11:29)
「罪」的原文是krima,英文是judgment ,是指審判的意思,而不是指sin()
因此,本句可以翻譯為「吃喝自己的審判」(eateth and drinketh judgment unto himselfASV),這裡的審判從上下文來看就是指11:30的「軟弱、患病與死亡」。
因為那喫喝的,若不分辨那身體,就是給自己喫喝審判了。因此(For this cause),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睡的也不少。(林前11:29~30)
哥林多教會的人聚集吃主的晚餐時,因為沒有明白聖餐的真理並以正確分辨主的身體與血的意義,也就是他們沒有以信心與真知識領受聖餐,他們當然無法經歷到聖餐所帶來的祝福,以致於和世人一同受審(軟弱、生病與死亡)。但反過來說,如果他們懂得聖餐的意義並領受,可以分辨主的身體(包含餅與杯)所代表的意義,他們就可以活得強壯(相對於軟弱)、健康(相對於生病)及長壽(相對於死亡)
 
結論:聖餐是主耶穌為了祝福信徒所設立的聖禮,透過聖餐我們可以得著祝福,特別是強壯、健康與長壽。只要用合適的態度來領受,就不必害怕得罪主的身體與主的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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