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餅二魚的神蹟發生地點在哪裡?

耶穌和門徒坐船去曠野或是伯賽大?

耶穌是獨自去?還是跟門徒一起去?

馬太

馬可

路加

14:13 耶穌聽見了,就上船從那裡獨自退到野地裡去。

6:31 他就說:「你們來,同我暗暗地到曠野地方去歇一歇。」這是因為來往的人多,他們連吃飯也沒有工夫。
6:32 他們就坐船,暗暗地往曠野地方去。

9:10 使徒回來,將所做的事告訴耶穌,耶穌就帶他們暗暗地離開那裡,往一座城去;那城名叫伯賽大

野地

曠野

伯賽大(城市)

 

五餅二魚的神蹟發生地點在哪裡?耶穌和門徒坐船去曠野或是伯賽大?

馬太與馬可記載是相同的,但路加福音卻是記載去了一座城叫伯賽大。

有衝突嗎?

有人專門到加利利湖實地考察,從抹大拉沿著湖邊一直到加百農上方靠近約旦河邊,認為約旦河西岸的加利利湖邊就是現場(參附件地圖)。理由:

  1. 此地在伯賽大附近的曠野,過了約旦河就是伯賽大。
  2. 幾萬人的群眾沿著加利利湖行走去找耶穌,他們有婦女小孩,不可能渡過約旦河去到東岸的伯賽大。
  3. 耶穌的最後目的地應該是伯賽大城,但是他們先到曠野去退休安靜休息。所以,在行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之後,耶穌才會催門徒先渡到(約旦河)對岸的伯賽大去等他。(6:45 耶穌隨即催門徒上船,先渡到那邊伯賽大去,等他叫眾人散開。)
     

耶穌是獨自去?還是跟門徒一起去?

馬可14:13記載耶穌是[獨自]退到野地,馬可及路加則是記載門徒跟耶穌[一同]去。

其實耶穌是自己坐小船去的,門徒則坐另一條船跟著,

理由:

約翰福音記載:隔天有人發現還有一條小船停在原處,這條小船應該就是耶穌所搭的小船,後來耶穌是走在水面上去找門徒,所以小船才會仍停在原處。

(6:22 第二日,站在海那邊的眾人知道那裡沒有別的船,只有一隻小船,又知道耶穌沒有同他的門徒上船,乃是門徒自己去的。)

當時情況可能是,耶穌邀請門徒一同去,但是耶穌獨自先搭小船出發,因此,說耶穌是獨自去或跟門一起去,都沒有錯。

  • image

 

直線圖說文字 2: 五餅二魚神蹟發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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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

4:26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4:27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KJV

Be ye angry, and sin not: let not the sun go down upon your wrath: Neither give place to the devil.

原文直譯

你們生氣但不要犯罪;不要在你們的生氣時讓太陽下去,不要給魔鬼地方。

 

[生氣]

現在 被動形[主動意] [命令語氣] 第二人稱 複數

3710 orgizo {or-gid'-zo}
AV - be angry, be wroth 
1) 發怒

 

這節文經傳統解釋是:我們是人,都有軟弱,難免生氣,但是生氣歸生氣,但不要犯罪,在太陽下山前就要停止生氣,這樣就不會給魔鬼留地步了。

但依照安德烈牧師的解釋,這裡的[生氣]是命令語氣、主動式動詞。所以,這句經文可以解釋應該為:

  1. 你們要生氣(Be angry),這不是罪:
  2. 我們生氣的對象是魔鬼及其帶來的偷竊、殺害、毀壞(不是對人)
  3. 不要讓太陽落在你的憤怒上:如果魔鬼的作為沒有消失,我們就要繼續生氣(義怒)不要休息,這樣就是不給魔鬼留有任何地方(餘地)

     

    安德烈牧師有一次經驗,他當時很窮,他有一輛老爺車要賣,登了一個月的廣告都沒有人來買,有一天他對此種情況(魔鬼的攔阻)感到非常憤怒,大聲斥責魔鬼,突然間他知道事情解決了,他回家要告訴他太太,他還沒開口,他太太就說,剛剛已經有人打電話來說要買你的車子了。安牧師有點懊悔,如果他早一點生氣,問題就可以早一點解決了。

    脾氣是  神給我們的禮物,對魔鬼生氣,是對  神已經賜給我們的權柄的信心的行動,  神就照著我們的信心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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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

6: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6: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6: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6: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6: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

6: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6: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

6: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6: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6: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主張[救恩會失落]者,常引用此段經文來證明,信徒若繼續犯罪,一直活在罪中就是不義的人,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失去救恩)

經過仔細研讀,發現從上下文來看,這裡的[不義的人]其實指的是6:16:6那些不信神的教外人士,這些人是教會所輕看的人(6:4),他們有淫亂、拜偶像……等的罪行,根本無法承受(繼承)神的國,沒有資格審判弟兄姊妹的糾紛,而哥林多教會信徒從前也跟他們一樣現在同樣罪行之中,但不同的是,如今卻因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 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保羅告訴他們:義人將來要審判天使與世界的,怎麼會去找不義的人[非信徒、罪人]來審判教會的事呢?

因此,以此段經文證明信徒犯罪不肯悔改,就會失去救恩是誤解了這段經文的真正意思。這裡的不義的人是指那些不信的人,不是指信徒一直犯罪而失去救恩。得著救恩是因著信而非行為,當然也不會行為而失去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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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7: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7: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7:23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為甚麼凡稱呼耶穌『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表示有些人可以),而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這段經文中什麼是[天父的旨意]? 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異能不是天父的旨意嗎?顯然不是,否則耶穌就不會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天父的旨意有許多,但最重要的旨意是[因信稱義]-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出於自己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只能單單因著恩典透過信心來領受救恩。因此,當有人想要靠著行為(事工)而不是靠著恩典與信心來跟耶穌說:你看我奉你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神蹟,耶穌會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這些作惡的人。

為何耶穌說他們是作惡的人?是否太過嚴厲呢?因為他們想要靠行為稱義,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世人都虧缺了  神的榮耀,沒有一個人可以在神面前靠行為稱義的,都是罪人,所以耶穌稱他們為惡人(因為他們的心是邪惡的,竟然想靠行為成稱義),且從來不認識他們。想要靠行為稱義的人是進不了天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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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真的要我們變賣所有的,然後還要來跟隨他嗎?

 

19:21

耶穌說:「你(少年官)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 5225 huparcho  sell that you have),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10:21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少年官)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 3745 hosos {hos'-os}sell whatsoever you have),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18: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少年官)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 (3956 pas {pas}sell all that you have)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12:33
你們(小群,指門徒)要變賣[所有的]( 5225 huparcho {hoop-ar'-kho}Sell that you have)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

[所有的]一詞,在中文的意思容易被解釋為所有的一切(all),但事實上按照英文KJV版,有兩個意思,

第一是:所有的一切(all)

第二是:所擁有的(非一切)

耶穌對少年官的要求-變賣一切所有的(10:21、路18:22),是有特殊目的的,耶穌想要讓這位少年官知道他是無法為主放棄財產的,他愛財產勝過主耶穌。他無法遵守摩西律法中的不要貪心的誡命。

所以這些經文不是對我們一般人說的,是有特殊背景的。

12:33 這裡的變賣你們[所有的]是指你們有的財產,也就是說耶穌希望門徒可以變賣部分財產去救助窮人,並未特別指出變賣全部財產。為何要變賣財產而不是直接捐錢?也許當時門徒都再跟隨耶穌並沒有再賺錢,所以身上沒有什麼錢,因此需要變賣財產。

 

        5225 huparcho {hoop-ar'-kho}

AV - be 42, have 2, live 1, after 1, not tr 2; 48
1) 存在, 在場, 聽命 
2) ....(一種情況中)
 
3745 hosos {hos'-os}
AV - as many as 24, whatsoever 9, that 9, whatsoever things 8,
     whatsoever + 302 7 as long as 5, how great things 5, what 4,
     misc 37; 115
1) (空間與時間的相等) 
 1a) (空間) ...一樣大,一樣長,一樣遠 ( 啟21:6  路5:3 )
 1b) (時間) 只要, 再過一會兒
2) (物質與事件的量比) ...同樣多, 多少, 所有的..., 無論什麼
3) (相關的程度) 正如, ..., ...程度, ...同樣程度 
 
3956 pas {pas}
欽定本 - all 748, all things 170, every 117, all men 41, whosoever 31,
     everyone 28, whole 12, all manner of 11, every man 11,
     no + 3756 9, every thing 7, any 7, whatsoever 6,
     whosoever + 3739 + 302 3, always + 1223 3, daily + 2250 2,
     any thing 2, no + 3361 2, not tr 7, misc 26; 1243
 
1) (重點在個體) 每一個, 任何
2) (整體中的一個) 每一個, 任何一個
3) (最高程度的) 所有
4) 整體, 全部
5) 每一種, 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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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洗是得救的必要條件嗎?

經文

可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徒 2:38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徒 19:5 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徒 22:16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
太 28: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譯: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得救經文

徒 2:21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徒 16:31 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羅 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羅 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 10: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林前 15:2 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加 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弗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受洗]到底是否為得救的必要條件?

 

得救的條件是信心(羅10:9-13弗 2:8),這是確定的,若要再加上受洗(行為)的條件,那得救就不是單單因著信心了。

可 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He that believeth and is baptized shall be saved),如何理解?解釋如下:

一、

[相信]的人再加上[受洗],是可以非常確定他是得救的,因為他的信心產生了受洗的行動,這行動證明了他的信心是真的,真正相信的人必然是得救的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受洗的行動顯示出信徒的真信心。但沒有受洗並不表示他沒有真信心,例如掛在耶穌十字架旁的一位強盜,他當時已經沒有機會受洗了,但是他對另外一位強盜的勸告的行動,也證明了信心是真的。說自己相信卻不受洗的人也有可能是因為沒有真信心以至於不願意受洗。這裡的受洗應該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得救的證明。

    「信耶穌」和「受洗」可以比喻為「出生」和「報戶口」。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是一個重生的人,就好像一個嬰孩的出生;受洗就好像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1.如果一個嬰孩出生了,父母替他去戶政事務所報戶口,這是正常的作為。(所以,信而受洗必然得救,殆無疑義。
2.如果嬰孩出生,而不去報戶口,你能說這個嬰孩不存在嗎?當然不能,同樣,一個真正重生的基督徒,他有了神的生命,就是一個得救的人,我們怎能反對呢? 只不過,既然已經出生了的嬰孩,為什麼不去登記戶口呢?這應該不是常態,一個沒有戶籍的人,得不到國家給的許多福利與保障。我想心裡相信,不敢口裡承認的人,大概也會少掉一些從神來的賜福吧
3.如果根本沒有生孩子,卻請醫生開一張假的出生證明,然後到戶政事務所去登記。這樣有意義嗎?那個戶口名簿上的幽靈人口真實存在嗎?同樣的,如果心裡並沒有真心接受耶穌為個人的主,即使受洗,也沒有重生,那麼他會(算是)得救嗎?這是不辯自明的

保羅說的[因信稱義]與雅各所說的[因行為稱義],一個是在神面前的稱義,一個是在人面前的稱義。同樣的原則也可以應用在信心與受洗上,[信心]使我們在神面前得救(稱義),[受洗]是在人面前宣告我已因信得救(稱義)。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這裡只有提到[不信的]必被定罪,沒有提到[不受洗]會被定罪。

所以,被定罪或被赦罪(得救或不得救)的關鍵是[信],而不是受洗。

 

結論

受洗非常重要(因為有很多屬靈的意義),是真信心的展現與證據,但得救的主要關鍵仍然是信心,有信心的人是得救的人,有信心的人在正常情況下必然會受洗,有信心又有受洗的行動,可以百分百確定是得救的,反之,有受洗(如被強迫或被騙而受洗)但沒信心則沒有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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睚魯的女兒到底是[剛死了]還是[快死了]?

路加福音

8:41 有一個管會堂的,名叫睚魯,來俯伏在耶穌腳前,求耶穌到他家裡去;
8:42 因他有一個獨生女兒,約有十二歲,[快要死了]。耶穌去的時候,眾人擁擠他。

馬可福音

5:22 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
5:23 再三地求他,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癒,得以活了。」

馬太福音

9:18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有一個管會堂的來拜他,說:「我女兒[剛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

 

上述經文有兩段說[快要死了],一段說[剛才死了],有衝突嗎?

 

路加福音

8:37 格拉森四圍的人,因為害怕得很,都求耶穌離開他們;耶穌就上船回去了。
8:38 鬼所離開的那人懇求和耶穌同在;耶穌卻打發他回去,說:
8:39「你回家去,傳說 神為你做了何等大的事。」他就去,滿城裡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
8:40 耶穌回來的時候,眾人迎接他,因為他們都等候他。
8:41 有一個管會堂的,名叫睚魯,來俯伏在耶穌腳前,求耶穌到他家裡去;
8:42 因他有一個獨生女兒,約有十二歲,快要死了。耶穌去的時候,眾人擁擠他。

……..

8:49 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不要勞動夫子。」

 

這裡記載耶穌剛從格拉森回來到原來出發的地方,管會堂的睚魯就來找他求耶穌到他家去,因他女兒快死了,後來有人來告訴他,他女兒死了。

 

馬可福音

5:21 耶穌坐船又渡到那邊去,就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他正在海邊上。
5:22 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他腳前,
5:23 再三地求他,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癒,得以活了。」

5:24 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他。

這裡也是記載到,耶穌渡船回到出發地,還在海邊上,管會堂的睚魯來俯伏在他腳前,再三(polus為數眾多的, 相當分量的, 大量的)地求他,因他女兒快死了。睚魯再三懇求(不斷懇求),表示耶穌當時並未答應他的請求,以至於他必須不斷地求。經文雖寫[耶穌就和他同去],但並不表示是立刻跟他同去,很可能是隔了一段時間才去(參馬太9)
 
馬太福音
9:1 耶穌上了船,渡過海,來到自己的城裡。

9:2 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
…………
9:9 耶穌從那裡往前走,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
……………..
9:14 那時,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說:「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甚麼呢?」
………………
9:18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有一個管會堂的來拜他,說:「我女兒剛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

9:19 耶穌便起來跟著他去;門徒也跟了去。
 
這裡記載耶穌渡船回到原地方後,中間經過個三個事件
1.醫好被四位朋友抬來的癱子。
2.呼召馬太,還到他家吃飯
3.回答約翰門徒有關禁食的問題
之後,睚魯來了說「我女兒剛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

這裡可以看到睚魯的祈求的內容變了,女兒剛死了,但仍求耶穌去按手在她身上,顯示睚魯仍然很有信心。
 
結論:
整件事應該是,耶穌從格拉森地方渡船回來一上岸,睚魯就來不斷地懇求耶穌去醫治她獨生女兒(12歲),因她女兒快要死了(路8,可5)。但是耶穌卻沒有馬上就去,中間還發生了1.醫治攤子、2.呼召稅吏馬太及3.回答約翰門徒問題,此時有人來告訴睚魯她的女兒剛才已經死了,睚魯來拜耶穌(他應該都一直在耶穌身邊),懇求他去按手禱告,這時耶穌才跟他同去,中間又遇到了患12血漏婦人的事件,睚魯的心情也許會很急,也許很平靜(因為他對耶穌還滿有信心的)。
耶穌對睚魯請求的遲延也許是故意的,因為他知道的信心是經得起考驗的,經過這樣的考驗,睚魯的信心將更將堅固了。
上述三段經文記載看似有衝突,但從時間差來看是沒有衝突的。
路8、可5 記載當時耶穌從格拉森剛上岸,睚魯的祈求,當時女兒快死了但還沒死。
太9 記載耶穌已經從格拉森回來後過了一段不短的時間後,睚魯的再次祈求,當時他的女兒剛死了不久。
 
這樣的解釋可以解決看似衝突的記載,我相信聖經是聖靈的默示,不會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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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必須先奉獻,財務才會蒙福嗎?

 

      如果基督徒需要先奉獻然後財務才會蒙福,那麼財務的蒙福就是有條件的,但是恩典是白白給的,是不加上任何條件的,凡是願意的人都可以憑著信心白白地領受。就好像我們領受赦罪的救恩一樣,我們領受赦罪的救恩時有做甚麼事嗎?我們有用我們的表現、好行為來跟神說,我們配的救恩嗎?當然沒有。我們得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跟行為無關。財務的救贖(蒙福)也是同樣的原則,本乎恩也因著信來領受耶穌已經為我們成就的祝福。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基督在財務上是否已經為我們成就了祝福,我們在財務上是否已經蒙福了。相關經文如下:

一、羅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神不愛惜自己最寶貴的兒子,把祂賜給了我們,那麼跟耶穌比起來不是那麼重要的財富,怎麼會保留而不給我們呢?既然命都願意給了,金錢怎麼會不願意給呢?

更重要的命都已經無條件地給了,比較不重要的財富當然也已經給了且是沒有加上任何條件的。所以,如果要先奉獻才會財務蒙福,這與耶穌已經為我們成就的無條件的恩典相衝突。

 

二、林後 8:9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1.富足plousios {ploo'-see-os} rich

   1) 富裕的, 物質上的豐富
   2) 隱喻. 富足, 充裕的供應
2.貧窮ptocheia {pto-khi'-ah} poverty 
   1)赤貧
3.成了貧窮:became poor 

    這裡的富足從原文來看指的就是物質上的富足。耶穌本是何等富足,但為了我們被赤身掛在十字架上,目的是為了我們的富足。

成了貧窮-became poor(過去式),表示這件事已經做好了。耶穌既然為我們成為了貧窮,我們因著他的貧窮,我們也已經成了富足。

 

三、腓立比書4:19   我的   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豐富:ploutos {ploo'-tos}
      riches
      1) 錢財、財富
      2) 充裕, 優裕, 富裕, 豐富

    我們信耶穌的人就是在基督裡的人,因此我們所需用的一切都是充足的。

   

那麼保羅為何要說:[少種(原文是撒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是甚麼意思?

 

有些教導以這節經文鼓勵信徒多多奉獻,只要多一些奉獻,你就會多收成,神也會多給你種子去撒種,相反地,少奉獻的就少收成,沒奉獻的就不會有收成。但是這樣的教導會讓信徒產生下列心態:

          1. 交換的心態

撒種成為想要致富的手段,這種[動機]是出於[交換]不是出於[感恩],不是神所希望的。你可能聽過這樣的教導-[你鏟一鏟金錢給神,神也會鏟一鏟金錢還你,但是神的鏟子比你的鏟子大多了。]這教導似乎是在暗示信徒,這是筆很划算的交易,再笨的人都懂得要進行這筆交易,然而神的祝福是交易來的嗎?當然不是,如果是,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2.  恐懼的心態

如果少奉獻,財務就少祝福。不奉獻,財務就不會蒙受到祝福了。有人會引用羅馬書11:16 [ 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用這句經文教導信徒說,我們現在的收入是來自於這個被汙染墮落的世界(土地已被汙染),如果我們實行十一奉獻,樹根(十一)是聖潔的,那麼我們其餘的十分之九(樹枝)就會蒙保守,不會被魔鬼偷去或強奪。但從反面解釋就是,如果我們沒有持守十一奉獻,我們的財富就會[受到虧損],此時信徒會為了怕受到虧損而開始奉獻,這樣的動機也不是正確的。你是不是聽過一些見證,因為信徒沒有奉獻,而遭到一些意外的損失,如被偷、車子壞了、手機壞了……,後來奉獻了以後,就蒙了祝福。但神如果因為你沒有奉獻,而讓這些事發生在你身上,你不覺得這位神很可怕,而且很愛錢嗎?但神絕對不是這樣的神,他是滿有慈愛憐憫的神,而且他絕對富有,整個宇宙都是他造的,他還缺你這一點錢嗎?

   

 保羅是一位傳揚恩典福音的使徒,他絕對不會傳一個自相矛盾的教導,要了解這節經文-[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的真正意義必須從上下文來看。

哥林多前書

9:1 論到[供給聖徒的事],我不必寫信給你們;

………
9:6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
9:7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 神所喜愛的。
9:8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
9:9
 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
9:10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
9:11
 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 神。
9:12
 因為辦[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 神。
9:13
 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他的福音,多多地捐錢給他們和眾人,便將榮耀歸與 神。

從9:1、12、13節經文來看,保羅在這裡講到的是有關[供給聖徒]的事,也就是當你願意去供給聖徒時,神會給你一個應許-把種子賜給你去撒種,撒得越多給的越多,撒的少也給的少。你想得到多少種子去撒,你可以自己決定。神在件事上會 [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

奉獻正確的動機必定是出於[愛]與[信任],若是出於[交換]或[恐懼],這都不是神所喜悅的。

因著耶穌的在十字架上奇妙地交換,我們已經是豐盛的了,這是無條件賜給信徒的,信徒只要憑著信心就可以去領受經歷這樣的恩典,但是信徒若想要另外成為一個樂意供應聖徒的人,神有另外的應許-就是他必豐豐富富地供應你種子,讓你在這件事上凡事富足,可以多行善事。

你可以因著上帝豐盛的賜予出於感恩之心而奉獻,也可以相信神必定會供應你種子去撒種而奉獻,這就是出於愛心與信心的奉獻了,才是神所喜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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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的再思

 

胡適說過:[要那麼收穫,先那麼栽。]這句話與恩典的真理是有衝突的。

恩典的定義是:不配得、不應得,卻只因相信接受耶穌白白的救恩就得到了。我們甚麼都沒做,只是單單憑著信心接受而已。但若是要先栽種了,才會有收穫,這就不是恩典了,做工的得工價,本來就是應該的。那「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句話是甚麼意思?從字面上來看的確是有做工的得工價的味道,做少的收的少,做多的收的多。似乎違背了恩典的定義,可是這卻是深知恩典真理的保羅說的話,他說的話應該不會違背自己所傳的恩典之道。要如何解釋這句話呢?

個人認為應該從上下文來看,保羅講這句話的背景是在教導哥林多教會信徒有關於[供給聖徒]的真理,不是在教導有關財務豐盛的事。(林後9:1 論到供給聖徒的事,我不必寫信給你們;)。

保羅似乎在告訴他們,你們若願意成為一位供應聖徒的人,會有一個原則、一個應許及一個結果:

1. 原則:要樂意不勉強

   林後9:7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  

   是 神所喜愛的。

2.  應許:神必供應 

    信徒只要樂意供應聖徒,神的應許是他一定會充充足足的供應你。

林後9:8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

    行各樣善事。9:10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

    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

3. 結果:使人將榮耀歸給 神

   林後9:13 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他的福

   音,多多地捐錢給他們和眾人,便將榮耀歸與 神。

 

小結:

[財務富足]與[供給聖徒]是兩個不同的事

1.財務富足

神已經使我們富足了,因為耶穌為我們所做的犧牲,使我們的貧窮成為富足。8:9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羅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所以,信徒財務的豐盛是已經成就了的祝福,我們只要相信接受就會經歷到這已經成就的恩典,與是否奉獻無關。

2.供給聖徒

如果信徒願意成為一個樂善好施的人, 神應許會豐豐富富的供應他,給他更多種子去撒種,使他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

若沒有機會行善或不想做一個樂捐的人,只要因著知道神已經賜下豐盛,單單憑著信心支取豐盛,一樣可以經歷豐盛。只是經歷豐盛的信徒很難不想去祝福別人,通常也會成為一位樂善好施者。

 

哥林多後書

9:1 論到供給聖徒的事,我不必寫信給你們;

9:2 因為我知道你們樂意的心,常對馬其頓人誇獎你們,說亞該亞人預備好了,已經有一年了;並且你們的熱心激動了許多人。

9:3 但我打發那幾位弟兄去,要叫你們照我的話預備妥當,免得我們在這事上誇獎你們的話落了空。

9:4 萬一有馬其頓人與我同去,見你們沒有預備,就叫我們所確信的,反成了羞愧;你們羞愧,更不用說了。

9:5 因此,我想不得不求那幾位弟兄先到你們那裡去,把從前所應許的捐貲預備妥當,就顯出你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

9:6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

9:7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 神所喜愛的。

9:8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

9:9 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

9:10 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

9:11 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 神。

9:12 因為辦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 神。

9:13 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他的福音,多多地捐錢給他們和眾人,便將榮耀歸與 神。

9:14 他們也因 神極大的恩賜顯在你們心裡,就切切地想念你們,為你們祈禱。

9:15 感謝 神,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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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的意思

雅各書

1:21 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
1:22 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

 

雅各告訴猶太信徒要[行道],不要只是單單[聽道]。當我們看到這段經文時,的一個反應就是我們信主了之後還是要遵行神的誡命,例如十誡,否則就是不行道了,不行道的結果就是不蒙福,甚至會受到咒詛。

但仔細看這段經文,行道的[]字原文是logos,與約翰福音中的[起初有道……]的道logos是同一個字,是指神的話的意思。雅各要猶太信徒遵行神的話logos,什麼話()?就是在1:21提到[救靈魂的道logos]-信耶穌得救之道,並且持定這樣的信念並且不要忘記,這就是[行道]了,這和遵行舊約律法誡命等毫無關係,但是當我們領受了這道並持守住(行道),自然就會活出美好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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