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解這問題之前需要先回答兩個問題

第一、耶穌對無果樹說話是在第幾天,「潔淨聖殿」事件之前或之後? 

馬可:第二天,潔淨聖殿事件前當天的早晨

馬太:第三天,潔淨聖殿事件後的隔天早晨

可11:11 -16

耶穌進了耶路撒冷,入了聖殿,周圍看了各樣物件。天色已晚,就和十二個門徒出城,往伯大尼去了。第二天,他們從伯大尼出來,耶穌餓了。 遠遠地看見一棵無花果樹,…到了樹下,竟找不著甚麼,不過有葉子,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他的門徒也聽見了。他們來到耶路撒冷。耶穌進入聖殿,趕出殿裡做買賣的人,………

太21:12-19

耶穌進了 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根據馬可記載,潔淨聖殿是發生在第二天),………於是離開他們,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裡住宿。早晨(第三天)回城的時候,他餓了,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

 

第二、無果樹是當場枯乾,還是隔天才枯乾?

隔天枯乾

可11:14 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他的門徒也聽見了。……11:20 早晨(隔天),他們從那裡經過,看見無花果樹連根都枯乾了。11:21 彼得想起耶穌的話來,就對他說:「拉比,請看!你所咒詛的無花果樹已經枯乾了。」

耶穌對無花果樹說話時,門徒們聽見了,但沒有什麼反應,因為樹葉沒有發生任何改變,所以馬可沒有特別記載門徒們的反應,直到隔天早晨彼得最先發現了異狀並告訴了耶穌。

立即枯乾

太21:19 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甚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21:20 門徒(複數)看見了,便希奇(驚訝)說:「無花果樹怎麼立刻枯乾了呢?」

從門徒們的反應可以推斷,當時必定肉眼看見了無果樹的葉子當場立即枯乾了,才會這麼驚訝。

 

從上述經文分析可以知道,耶穌行了兩個神蹟使兩顆無花果樹枯乾,理由整理如下:

1. 耶穌行神蹟時間不同

馬可福音:發生在第二天,潔淨聖殿前的早晨

馬太福音:發生在第三天,潔淨聖殿後的隔天的早晨

 

2.無花果樹分別在隔日早晨被發現枯乾和當場立即枯乾

馬可福音:耶穌說話當時無異狀,隔天早晨彼得發現連根都枯乾。

馬太福音:門徒們當場看見無花果樹葉子立即枯乾,非常驚訝。

 

3.耶穌看見無果樹的距離不同

馬可福音:遠遠就看見 

馬太福音:看見路旁(近距離)

 

4.耶穌對無花果樹說的話不同

馬可福音: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

馬太福音: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

 

至於耶穌為何要行兩次相似神蹟的原因是什麼?

  1. 耶穌透過兩個神蹟強化門徒的信心。
  2. 教導門徒只要信心堅定,事情可以立即就看見果效,例如,耶穌耶穌百夫長的僕人、迦南婦人的女兒、趕出格拉森人身上的群鬼、醫治大痲瘋病人……等神蹟,但是當我們沒有立即看到改變時也不要灰心,因為在看不見的領域中,事情已經改變了,神蹟已經悄然發生了,只需要憑信耐心等候神蹟的彰顯。

#如今我們活著不是憑眼見而是憑著信心

 

註:聖經學者陳終道牧師也認為這是兩個神蹟,所以經文有看似矛盾的描述是沒有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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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的你與真實的你

我們的生活當中總是會遇到種種的困難與挑戰,因為我們是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當中,但神卻應許我們可以過一個得勝、豐盛的生命,只是我們似乎與神應許的生命相反,常常活得很辛苦,俗話說: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問題出在哪裡?神的應許是假的?當然不是,問題在於我們體貼現實,不體貼真實(真理)。

羅8: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肉體的意念(思維)是死;靈的意念乃是生命與平安。呂振中譯本

 

現實與真實(理)

現實的你

真實的你

罪疚感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弗 1:7 

病痛

……..。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4

貧乏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 8:9 

膽怯

冷漠

沒有節制

因為神賜給(完成式)我們,不是膽怯的心(spirit),

乃是剛強(能力)仁愛(agape)謹守(節制)的心。提後 1:7

 

不信懷疑

作耶穌基督僕人和使徒的西門•彼得寫信給那因我們的 神和救主耶穌基督之義、與我們同得(完成式)一樣寶貴信心的人。彼後1:1

我們已經得著了寶貴的信心

其他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 林後 1:20 

 

不論現實看起來、感覺起來是多麼的實在,但在真實(理)的面前,現實成了虛假,不論我的肉體如何叫囂要我認清現實,不論魔鬼如何控告我是如此軟弱、恐嚇我現實如何可怕,我需要做的就是宣告真實(理)-我是公義、聖潔、健康、富足、勇敢、有愛心、有信心….,這才是真實新造的我(new creature新品種),我不再體貼我的肉體(五種感官)而是體貼神的真理。為此我感謝主,我要發出得勝讚美的歡呼,主已經賜給我得勝的新生命了。

#讓我們都能夠靠主的話語看穿現實進入到   神應許的真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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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17:6 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裡』,它也必聽從你們。
17:7 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裡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
17:8 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
17:9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
17:10 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

首先,這裡提到的僕人是指誰說的?你嗎?我嗎?我們是無用的僕人(原文是奴隸)嗎?

都不是,耶穌曾對門徒說過-[約翰福音15:15 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所以我們不需要再將自己視為奴僕一般地來服侍主,而是主的朋友、是神的兒女了。

那麼保羅為何常常自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奴僕呢?那是因為他深深的體會到耶穌的恩典,所以自願將自己獻上為奴僕服事主,神沒有要求他要成為奴僕,是他自願的

再者,經文裡指的僕人是誰呢?從上下文來看,這裡的僕人是指[信心],因為門徒求耶穌加增他們的信心,耶穌回答門徒的請求,用了兩個比喻說明,

1.芥菜種的比喻

桑樹是深根系喬木,很難拔出,但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仍是可以將之連根拔 起,投到海裡。

耶穌並未說到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一樣小,而是說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耶穌曾經比喻天國像一粒芥菜種,百種中最小的,卻可以長成大樹,讓許多飛鳥來棲在上面,芥菜種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所以耶穌是說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一樣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是可以將桑樹連根拔起投在海裡。

馬太13:31-32

他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裡。 這原是百種裡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

2.僕人的比喻

信心就像是我們的[僕人]是要來服務我們的,在他沒有完成該做的工作時,我們不應該讓他休息,只有當他完成了一切工作之後才能讓信心休息。也就是說,當神的應許還沒有從屬靈的領域彰顯出來時,我們要繼續操練我們的信心,不可以放棄以致不信,要毫不客氣地繼續命令信心為我們工作。

如何命令信心工作呢?當然是用說的,我們要說出信心的話語,我們不斷地說,就是不斷地命令信心去工作,直到他完成所有的工作,神的應許從屬靈的領域彰顯出來到我們的生活領域中為止。

信心是我們的僕人來服事我們的,我們身為信心的主人是不必謝謝信心的,信心完成任務後也只能對主人說自己是無用的僕人,因為服事主人本來就是僕人的責任。

 

結論:

這段經文可以這樣理解,門徒求耶穌加增信心,耶穌告訴門徒只要有大信心,凡事都能做,但是信心是需要操練的,信心像我們的奴僕一樣,要不斷地去使用他,且毫不客氣地去吩咐他為我們做事,直到他做完了該做的一切,這樣信心就會加增了,甚至可以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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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陳終道牧師文章

https://www.goldenlampstand.org/lib/epistles/read.php?b=Heb&p=2.2.3

 

希伯來書

6:1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 神、

6:2 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
6:3
  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

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

這節聖經(6:3)有兩重意思:

  A. 寫這書信的神僕,表示他和他的同工們,願意在神許可的情形中,幫助這些希伯來信徒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進到完全的地步。

  B. 寫這書信的神僕,表示他和他同在一起的弟兄們,願意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但他們不敢依憑自己的努力,乃要靠神的能力和恩典。他們不但在不好的事上要順服神的管理,就是在追求屬靈長進的事上,也依照神的旨意和引導。

神的僕人,不可因信徒在真道上有了好的開端而滿意,應當勉勵他們離開好的開端,再向前進行;也不要以為自己已經把福音基本純正的要道,完全傳給信徒而自足,還應當自己追求長進,又領導信徒追求長進。


6:4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那些”

顯明下面所論及的人,和上文的人不一樣,他們乃是一些另外情形的人,否則這裏決不會說“論到那些”,而應該說“論到這些”。試比較下文第9節:“親愛的弟兄們…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就更清楚看出這48節所論的人,是另外一班人。他們的情形,比較上文所論在基督裏仍吃奶的弟兄們更不如。這樣,若六章1節受了許多栽培,仍只能吃奶的信徒,不過是停在“開端”上的信徒,這些比他們更不如的人(6:4-8),就必然連開端也沒有的了。所以第9節的“這些”指上文(6:4-8)的人,更顯見這裏第4節的“那些”,必定不會指信徒了

 

“蒙了光照”

英文聖經是“曾有一次蒙了光照”的意思,更合原文。“光照”就是指福音真理的光照。“蒙了光照”這句話,並不表示蒙了光照的人,就是已經接受了福音之光的人;他們不過看見福音真理的亮光,得知基督是他們的救主,已經知道甚麼是罪,或有過一次知罪的經歷,但未必因所蒙的光照就得救了。

例如太四章1516節所說的加利利人—“…西布倫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約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那坐在黑暗裏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雖然都有“光”發現照著他們,但並非所有加利利人都接受那曾照著他們的“光”。主耶穌曾對猶太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但當時的猶太人並未跟從這“光”。所以可能有人因所蒙的光照,就接受而得救,如來十章32節所說的人;也可能有人蒙了光照,卻離棄道理,像這裏所說的人。

“嘗過天恩的滋味”

原文“恩”dōreas 是“恩賜”的意思,不是恩典。新約中用了十一次,都是指屬靈的恩賜,而非物質方面(約4:10;徒2:388:2010:4511:17;羅5:15-17;林後9:15;弗3:74:7;來6:14)。“天恩”之前有指件詞“那”,就是“那屬天的恩賜”(單數式)的意思。KJVNASB 都譯作 have tasted the heavenly gift“就是嘗過了那屬天的恩賜”的意思。這“恩賜”很可能特指基督說的。

在此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嘗過天恩的人,是否就是已經得救的人?如果這封書信是寫給外邦人的話,相當可能指已經得救的人;但這封信是寫給希伯來人的,那意義就不同了!因為希伯來人早就嘗過屬天的恩賜。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曾蒙神賜他應許中的以撒(基督的預表),神又起誓說“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22:18),“後裔”特指基督(加3:16)。他們在埃及吃過逾越節的羔羊(預表基督,林前5:7),在曠野吃過從天降下的嗎哪(出16章),那是教導他們認識基督就是生命的糧(約6:51),又曾仰望過摩西所舉的銅蛇,那是基督要被舉起來的預表(民21:9;約3:14)。現在這些希伯來人又在教會中一再聽到關乎基督救恩真道的教訓,實在是嘗過屬天恩賜的滋味。但這樣的人,卻不一定就是已經得救的人。本書稱他們為嘗過天恩的人,只是根據他們原本就有的宗教背景來說罷了。

 

“又於聖靈有分”

於聖靈有分,並不是有聖靈住在心裏,也不是受了聖靈的印記,像那真實信了福音的人所受的那樣(弗1:13-14)。“有分”並非完全佔有,乃是在聖靈某些方面的工作有分。這些人的良心,受過聖靈藉著福音的真理對他們的責備,也偶然受過聖靈的感動,卻未受聖靈;正如舊約的術士巴蘭(書13:22),雖曾受聖靈的感動說過預言,卻沒有得救(猶11)。新約的大祭司該亞法,雖曾一時受過靈感,見證基督是救主,但並沒有聖靈住在心中(約11:49-52)。還有許多聽過基督教訓,蒙過光照和感動而要作門徒的猶太人,後來卻都退去“不再和祂同行”(約6:66)。在行傳還有一個受過感動要信主,並且受了洗的西門,但卻沒有得救,仍在罪中(徒8:1318-24)。他們都是屬於種子落在淺土石頭地上的那等人,只不過暫時歡喜領受,卻沒有根(可4:16-17;路8:13),雖有分於聖靈的工作,但無分於聖靈的印記。聖靈的印記是得救的信徒所獨有的(林後1:225:5;弗1:13-14)。

 

6:5 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嘗過神善道的滋味”

就是知道了神的道之美好的意思;但這等人未必接受了神的道,正如許多人聽道覺得很好,但並不相信;他們可能已經在口裏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但心裏並未相信。

這句話對那些早已熟知神的道的希伯來人而論,更是沒有一點奇怪;因他們早已認識神的道的美善了。但並非所有的希伯來人都接受福音的真道。

 

“覺悟來世權能”

就是覺悟神永遠權能的意思。“來世權能”乃是表明和今世的權能不同。世人都只認識今世的權能,所以完全不知道敬畏神。但這些人雖已覺悟神的權能,知道神對罪惡的刑罰和審判,以及神對今世與來世的一切統治權柄,他們卻未必因對神的權能領略了一點,就誠心歸向神、信靠福音。

 

6: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若是

原文沒有,新舊庫本譯作“卻還離棄正道”。這裏的意思乃是說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卻離棄道理,沒有接受所看見的亮光和所嘗的天恩,這等人當然沒有得救的希望了。雖然他們的情形,很像得救的人;他們知道很多屬靈的道理,有很好的機會可以成為一個得救的人,又曾受過很多真道的栽培,但他們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信徒,乃是背棄了他們已知之真道的人,這樣的人,是“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懊悔”

metanoian 就是悔改的意思,新約共用過二十四次,除本書六章1節、6節和林後七章910節譯作“懊悔”及來十二章17節譯“心意回轉”,另太九章13節,可二章17節未譯出外,其餘十七次,中文聖經都是譯作“悔改”(太3:811;可1:4;路3:385:3215:724:47;徒5:3111:1813:2419:420:2126:20;羅2:4;提後2:25;彼後3:9)。“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這意思就是不能再有悔改得救的機會了。(注意:不是若從新懊悔還可以再得救,乃是根本不能悔改)。正如十二門徒中的猶大,他雖然與主同在三年多的時間,看見許多神蹟,聽見許多真道,又曾和其餘的門徒一樣,兩個兩個的被差遣出去工作(可6:7-13),但他卻背棄所知道的真道,把耶穌賣給祭司長,後來他雖然要把三十兩銀子還給祭司長和文士,但卻無法再生發信靠主救恩的信心,因他已經成了“不能叫他從新懊悔”的那等人了。

“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

這句話當然不能照字意解釋,因為主既已復活升天,決非任何人能再把祂釘在十字架上了。按主被釘十架,乃是被罪人所棄絕,這些蒙了光照而背棄所知的真道的人,既明知主受死是為我們的罪,卻照著當時棄絕主的人一樣棄絕主,羞辱主,就等於重釘主在十字架上了。這意思就是:他們既然蒙神這樣多的恩典,明白這樣多的真道,這樣接近得救的門,而仍“離棄真道”,這種離道不信的罪,就等於親手釘主在十字架上的罪一樣了。

 

結論:

這對經文提到的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 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不是真正的信徒,而是那些在慕道的希伯來人,他們雖然有被光照、嘗過恩典滋味、經驗過聖靈的工作,最終卻仍選擇不接受基督為救主,離開這福音真道,這種人沒有機會再重新悔改了。這樣的離棄真道回到猶太律法,彷彿是將耶穌再一次釘在十字架上,明明羞辱主。

而真信徒是不會失去救恩的,更不可能將基督重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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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像聖經]竄改了聖經對於[hamartia]的定義

和合本

鏡像版

3: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 的榮耀;

 

犯罪(動詞)
264 hamartano {ham-ar-tan'-o}
1)犯罪
 1a) 無分於
 1b) 未中目標
 1c) 犯錯, 錯誤 
 1d) 偏離正直之途徑, 作出錯事或行到錯路上去了
 1e) 偏離神的道, 違背神的律法

 

(名詞)

266 hamartia {ham-ar-tee'-ah}
1) (偏離了人或神的正直標準) 
2) (有罪的狀態) 罪惡
3) (毀滅性的邪惡力量) 

 

3: 23

人類在同一個處境裡;他們的 1 扭曲行為證明他們已經2失落了3 藍圖。

 

罪,是單詞1 hamartia,來自ha -否定或沒有,meros-部分或形式,即沒有你被分配的部分或沒有形式,指向一個迷失方向,扭曲,破產的身份;

單詞 meros,是 morphe 的詞幹(字根),如在哥林多後書 3: 18單詞 metamorphe,有形式,與 hamartia沒有形式正相反。

罪就是脫離自己被設計的藍圖背景而活著;表現得與神起初的和諧失了調。見申命記32: 18你忘記了生你的磐石,與和你跳舞的神失了步調!希伯來語 khulkheel,跳舞。見鏡像聖經羅馬書9: 33 hustereo 這個詞,達不到目標,低等的; 3 doxa,榮耀,藍圖,來自 dokeo ,意見或意圖。

 

我們都知道[]原文的定義是[未中目標……],這目標是  神所設立的標準,世人沒有一個人可以符合這標準,所以人人都未達目標-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弗朗索瓦(Francois Du Toit)為了要符合其人人都源自上帝都是清白的神學思維,人不能夠有罪,所以,將[]的定義修改為一種扭曲行為、迷失方向。沒有按照起初被設計的藍圖的樣式的扭曲生活

 

[虧缺了神的榮耀],翻譯[成失落了藍圖-脫離起初自己被設計的藍圖背景而活著],這樣的翻譯與原文的落差極大,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意思在解釋聖經,沒有終於原文的意思。

 

弗朗索瓦利用大多數人都不懂得希臘文,透過錯誤的字源學方式來解釋,迷惑一般信徒,其解釋看似有一定的邏輯,但已遭到希臘文專家的打臉,是經不起考驗的欺騙手法。

 

人若沒有罪,只是迷失了自己的身分,那人就不需要認罪悔改,不需要重生,不需要因信稱義了。只需要有榮耀的覺醒即可,覺醒自己從初就是基督的身分。這不是福音,這是反對福音,是絕對的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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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著就是基督』是甚麼意思?

 

1:21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我活著就是基督]是指我還活在世上的時候[我們就是基督]?

解釋一段經文應該從上下文來判斷,如果脫離上下文,就容易斷章取義,其次也要參考原文及時代背景,這樣才能按著正意分解正道。

 

上文

1:15-18保羅告訴他們,他一生懸念就是將基督傳揚出來,不管別人傳揚的動機如何、遇到多少挑戰困難,甚至被關在監獄裡,只要基督被傳開了,他就歡喜快樂。

 

1:19 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

此處的得救應該是指從監獄中被釋放出來,而不是靈魂的得救,因為寫這封信時保羅被關在監獄中。

 

1:20 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一旦被釋放後他就可以又繼續傳揚基督了,保羅心心念念的就是高舉基督、讓別人在他身上看到基督。接著保羅說了21節。

 

本文
1:21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原文沒有[就是][就有]字眼

直譯:因為對我來說活-基督,死-益處。

達密版:For for me to live [is] Christ, and to die gain; 原文無[is]

2019現代中文譯本:因為對我來說,我活著,是為基督;死了,更有收穫!

 

下文

1:22-26保羅表達其掙扎的心情,到底是要留在人世,使人更多認識基督還是要離世與基督同在好的無比,最終保羅選擇留在世間,好讓基督繼續可以顯大。

 

因此,從下上文及原文來看

1:21 因我活著-基督,我死了-益處。

其正確意義為保羅活著的時候就是以基督為中心以宣揚基督為己任,總叫基督在他身上照常顯大。若死了就與基督同在,也是好的無比(得益處),而不是像中文字面一樣理解為活著時[我就是基督]

 

保羅常常以基督的奴僕(奴隸)自稱,傳揚耶穌是基督,從未自稱自己就是基督;雖我們有基督的生命內住,我們是屬基督的,靈也與基督合成一靈,但我們絕對不等於基督,如果我就是基督是真理,保羅會不告訴我們嗎?只有迷惑人的才會自稱是基督。

24:5

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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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像聖經否認[因信稱義]的又一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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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註:主詞是人),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因行律法稱義。

 

 

 

 

 

 

註:是[]要主動相信耶穌基督才能被稱義

2:16

作為猶太人,我們應該首先知道,按律法的要求,公義不是好行為的報酬。我們在個人表現體系下世代追求的公義只是慘遭失敗!耶穌基督體現了神對人類被救贖的公義的信仰(意思是耶穌就是神對人類被救贖稱義的信心),這是我們信仰的唯一有效基礎。我們行善的最好意圖不能增加我們公義的重量。我們不比其他任何人有優勢。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同等被律法剝奪了資格,現在我們都因為耶穌而同等被稱義,沒有別的原因!

 

註:耶穌就是人類的信心,人不必主動相信耶穌基督就自動被稱義,完全扭曲因信稱義的定義。

評論

  1. 弗朗索瓦的翻譯與原文的意思差距太大,完全指照自己的意思在解釋這段聖經,這不是在翻譯聖經,簡直是在竄改聖經。
  2. 弗氏認為因信稱義的信心是指耶穌就是  神對人類被救贖(被稱義)的信心,不是人相信耶穌的信心,耶穌本身取代了[因信稱義],因此人類因為耶穌而同等被稱義了。人類不再是因信被稱義而是因耶穌的救贖而自動被稱義了。這已經是毫無疑問地違背了因信稱義的真理,這正是新世紀的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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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光的本質發現聖經中的奧秘

 

神是光,他在第四天創造了太陽,光反映了神的本性,從對光的觀察我們會發現一些神的屬性與奧秘。

 

光的本質是[]同時又是[粒子][][粒子]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形態的存在,是互相衝突的,如果是[]就不會是[粒子],反之亦同。但這兩個完全不同的型態卻是在光中完美融合,光既是波又是粒子。這是我們生活在四維時空的人類有限的智力所不能理解的現象,但卻是真真實實的存在。

 

聖經是神所啟示的真理,也是要告訴我們神是怎樣的一位神,在聖經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也許多類似光的本質一樣的衝突卻和諧的真理,例如:

 

三一真神

是三就不是一,是一就不是三;是三又是一,這在人類的數學與邏輯中是行不通的,是超乎理性的;但是卻在神身上和諧的存在著。

 

神人二性

耶穌是絕對的神也是絕對的人,是人就不會是神,是神就不會是人,但既是神又是人卻在耶穌身上毫無違和的同時存在。

 

公義與慈愛

絕對的公義必是賞善罰惡沒有饒恕,但絕對的慈愛卻是毫無條件的饒恕與寬容,兩者也是矛盾的,但神卻使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十,讓兩者完全的得到滿足。

 

神的預定與人的自由意志

神有絕對的主權決定誰被揀選、誰可以得救,人的自由意志不能決定神的旨意;但是聖經也不斷提到人是可以選擇要不要接受救恩-因信稱義。預定論與自由意志論也是百年來的神學爭論,兩者矛盾但卻同時存在於聖經中。

 

以上的真理對我們的理性來說是互相衝突,卻事實上又同時存在;對聰明才智有限的人類來說可說是奧秘,當有一天我們到了天堂,脫離了時空的限制,就能完全明白了。

林前13:12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原文是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真理往往有兩個面向,必須要同時看,才能夠平衡不致走偏,就像[]一樣,鹽的化學成分氯化鈉,單獨食用[][],都會中毒而亡,當兩者合在一起食用則是對人體非常有益的物質與美味的調味品。

 

在得救一事上也是如此,神的恩典與人的相信必須同時並存,不可偏廢。

以弗所

2:8 你們得救是本乎,也因著;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2:9
 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你們得救是本乎

也因著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註:[救恩]是對應[神所賜],[信心]是對應[不是出於行為]。鏡像聖經把救恩與信心都說成是神所賜的恩典,不是故意就是沒有認真讀經。

 

救恩是神所賜給全人類的恩典,但神卻不強迫人人中獎,他尊重人的自由意志,讓人來選擇,願意相信的人就白白的得著這恩典。

恩典與信心兩者必須平衡;單單強調其中一項,到最後都會偏離真理,走到極端甚至異端。

 

鏡像聖經(普救論)就是只強調神的慈愛,這固然是吸引人,但不平衡,刻意忽略神的公義與人的自由意志,最終導致偏離,進入到異端裡。

 

總要警醒,免得入了迷惑

撒旦慣用百分比不等的真理,摻入多少不等的「假藥」或「毒藥」。其最大的目的,就是要使人對人類唯一的救贖方法—「基督道成肉身的替贖福音」,產生糢糊或偏差。這個謊言的伎倆,也就是撒但曾對夏娃說的︰「神豈是真說?!」的方法,同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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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索瓦 否定了[相信][重生]的真理

弗氏所相信的教義是:

全人類都因為耶穌基督的救贖而白白自動地被稱義得救了,包含那些沒有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抵擋基督的人、異教徒等,全部都包含在內。

這就是典型普救論的主張,也是一種新世紀的思想,在此基礎上他著手翻譯聖經,凡與這教義有衝突的經文,他都透過斷章取義或曲解原文的方式來扭曲經文的原意,以符合自己普救論教義。

 

弗氏主張人得救不再需要經過[相信]來獲得[重生],因為神已經自動將重生賜給我們了,然而因[相信]而獲得[重生]是耶穌親自對尼哥底母說過的話,如

約翰福音

3:3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
3:4
 尼哥底母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
3:6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3:7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
3:14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3:15
 叫一切(believes主動動詞)他的都得永生(或譯: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

3:16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believes主動動詞)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從上下文看,重生是人得救的必要條件,凡是相信(believes)耶穌的人就得到永生的新生命,這就是重生

 

弗氏是如何扭曲上述經文的,他的鏡像聖經翻譯如下:

和合本

鏡像版

3:15 叫一切(believes主動動詞)他的都得永生(或譯: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

3:15在同樣的預言模式中,將被舉起來讓所有人看見,並在他們現在被救贖的永恆世代生命的回聲中被同樣地說服相信

首先,弗氏的翻譯沒有忠於原文,而加上了自己的主觀信念,竄改了神的話。

其次,他把人的相信(believes主動式)拿掉了,改為在被救贖的永恆世代中說服相信(被動式),意思是人已經被救贖了,只是需要被說服而已,這是直接竄改神的話。

 

和合本

鏡像版

3:16 「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believes主動動詞)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3:16整個宇宙都是神愛的對象!祂不會1放棄祂的創造物,他兒子的2禮物是為了讓人類認識到他們的起源,在他身上,他鏡像了他們3真實的出生,不是由肉體而是由父而生![見約翰福音1:13]在這個4勸導中,永恆世代的生命4迴響在每個個人裡面,並宣佈悔恨1失落感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KJV讀作,叫一切4信他的,不至1滅亡,反得永生。在KJV中被翻譯成“滅亡”的同一個詞在路加福音第15章中被翻譯成“迷失”。為了強調個人的價值,耶穌在路加福音第15章講述了三個著名的比喻:迷失的羊、硬幣兒子;現在都被找到了,安然無恙!在每個人身上,他都重複這個詞1apollumi,迷失,失落,來強調這樣一個事實:除非你先有歸屬,否則你不會迷失!1apollumi這個詞也暗示著一種無用的感覺;走向毀滅等於零的東西!單詞2didomi,給,在這裡是給別人已經屬於他們的東西;因此是,返還。他們已經是祂自己的人,從上面出生,他們有自己的開始,他們的存在在他裡面的事實,現在在他們意識到這一點時得到了證實!他是“獨生子”,3monogenes;只由父而不是由肉體生的;在他身上,我們認出了我們真正的開始——就像在真實的原型裡一樣。見我對約翰福音1:12的注釋。這個詞4echo,持有,擁抱,就像在回聲中一樣。)

 

 

短短的一段簡單明瞭的經文,弗氏用一大段文字來解釋,添加許多原文沒有的文字,主要目的是要改變經文的意義以符合自己的普救論神學思想。這已經不是翻譯,而是註釋,且是將自己的主觀信念強加的聖經經文之上。

 

弗氏又把相信(believes)的字眼拿掉,人不再需要相信耶穌,因為永恆世代的生命一直迴響在我們裡面,我們只是失落了、迷失了,我們需要的是認識覺醒自己的生命起源-從父而生。

滅亡一詞定義改成迷失。

滅亡 622 apollumi {ap-ol'-loo-mee}

1) 毀滅

2) 錯失(原先期望得到的)

3) 遺失, 失去

這節經文中[滅亡]是相對於永生,永生是永恆的生命,滅亡則是永遠失去生命(毀滅)之義,不應該翻譯成迷失。這樣曲解聖經,主要還是要符合人人自動得救的教義,因為人人自動得救了,人的相信與否就不重要了,而且也沒有人會滅亡,因為大家都是義人了,所以只能翻譯成迷失

鏡像聖經曲解聖經經文的地方太多了,族繁不及備載,其荒誕離譜的翻譯,令人困擾至極。

 

影響深遠

有人說,鏡聖像經的教導讓人感受到神的愛,生命被改變,有什麼關係嗎?

問題是嚴重的,影響是深遠的,說明如下:

  1. 鏡像聖經不是聖經只是一本註釋書,而且內容錯誤百出,不應該作為信徒生活的準則。信錯了就一定會活錯。
  2. 嚴重竄改神的話,一個不相信神話語的人說的話,我們應該相信他嗎?
  3. 很多人不會再想領人信主,因為人人都自動得救了,只需要喚醒他們即可,這樣很多人的靈魂會因為我們不再積極領人信主而最終滅亡,這是魔鬼最喜歡的。
  4. 否定因信稱義、重生得救的基要真理,這已經不是真理而是異端了,異端是神所恨惡的。

 

一切主觀的經歷都要經得起客觀真理的檢驗,其他宗教也有許許多多主觀的神奇經歷與神蹟奇事,但卻經不起真理的檢驗。但對於弗朗索瓦來說或許不重要,因為人人都因耶穌的救贖而自動得救了,只是缺少覺醒而已。

鏡像思維是有其迷人之處,有些人似乎得到的幫助,但隱藏在背後的錯誤真理,至終會引導人走到異端裡。就好像嗎啡可以醫病、可以給人帶來暫時的快樂解脫,但後續的副作用是極其可怕的。

 

彼後

2:1弗朗索瓦 否定了[相信]得[重生]的真理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地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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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像聖經認為人死後沒有審判!

和合本

鏡像聖經

希伯來

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希伯來

9:27所以,每個人與死亡的一次性約會,都被鏡像在這個審判的全部後果中,而耶穌現在已經解除了這審判

審判 2920 krisis {kree'-sis}

 judgment , damnation , accusation , condemnation

1) 審判, 判斷

 1a) 指有關任何一件事的意見或決定

 1b) 判決有罪, 判刑, 判罪及懲處

4) 法院 (地方性的) ( 太 5:21 )

5) 公正, 公理

弗朗索瓦把[審判]解釋如下:

krisis這個詞經常被翻譯成審判。所以審判的日子,面對危機,可以翻譯為,面對我們日常生命中矛盾的詳細審查(見神聖擁抱下冊126)

希臘語單詞krisis,通常被翻譯為審判,並不意味著詛咒或譴責!審判包括在不同的當事人之間正確處理事情,決定一個問題,得出一個結論。(見神聖擁抱下冊253)

這樣的翻譯與原文的定義及從上下文得出的意思,差距實在太大,這已經不是翻譯了,而是個人主觀的解釋,其目的無非是要符合自己極端普救論的信仰人人都因為耶穌的救贖而自動得救了,耶穌已經解除了這審判,因此死後不需要有真的審判了,所欠缺的只是覺醒與思維的煉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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